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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残疾人工作现状及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必要性
作者:陈巧玲     时间:2018-03-29 09:42:09   浏览次数:1359

    【内容摘要】残疾人社会工作就是借鉴、采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来开展残疾人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旨在帮助残疾人群体发掘自己的潜能、培养兴趣爱好,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以此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新残疾人观的产生改变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目标,本文主要通过传统残疾人工作的有限性来分析残疾人社会工作实施的必要性。

    【关键词】残疾人 残疾人社会工作 助人自助

      一、中国残疾人概况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我国总人口数,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推算2010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8502万人。

    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分别为:视力残疾1263万人;听力残疾2054万人;言语残疾130万人;肢体残疾2472万人;智力残疾568万人;精神残疾629万人;多重残疾1386万人。

    各残疾等级人数分别为:重度残疾2518万人;中度和轻度残疾人5984万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残疾人事业提出的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群体格外关注与关心。改革开放至今,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残疾人保障体系也更加完善,使得残疾人事业在各方面都迈向了一个新台阶。残疾人群体越来越受到关注,顺应了时代的要求,同时也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趋势,虽然如此,但我们也必须意识到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道路还很漫长,综合当下的各方面因素来看,残疾人群体仍是一个特殊的、被边缘化的群体,因此,促进残疾人群体的合理权益得到保障,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仍需继续努力的目标。

    二、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必要性 

    (一)残疾人群体基本生活目标的改变

    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前期,残疾人群体的基本生活目标是能够解决温饱问题,可是在时间推移的过程中,新残疾人观的产生改变了残疾人群体的这一目标,残疾人群体除了满足温饱水平之外,现在他们更多的是对自己的生活质量问题有了一定的要求,希望能够得到和健全人一样平等的机会与各项权利,最重要的是现在残疾人群体中的许多人希望自己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实现人生价值。

    (二)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可实际上 残疾人群体在日常生活中除了上述各种身体的不同缺陷会给生活带来不便之外,他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来自自己内心或是周遭环境的压力会让他们形成困境,比如基础设施不健全、别人的嘲笑或是异样的眼神、自己对自己的埋怨等等都会给残疾人群体带来不便与被边缘化不适感,残疾人群体所遭受的不幸并不仅仅只是我们所看到的表象。因为这样的特殊性,残疾人群体更加需要的到政府的帮助,而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则能够给残疾人群体提供相对专业的帮助。

    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新兴职业进入中国的时间不算太久,社会大众对社会工作这一职业仍然不是太过熟悉,因此社工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遭受一些误解,简单来说,社会工作就是一种帮助人与解决社会环境发生问题的工作,它帮助社会上的贫困者、老弱者、身心残障和其他弱势群体。而相比起其他的弱势人群,残疾人群体有其特殊性,正如上文讲述的,残疾人群体所遭受的痛苦和困境往往都是双重的,因此残疾人群体才更加需要政府和社工提供的各种帮助,与此同时,社工在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时候,也需要更加清楚地明白这个群体的特殊性给残疾人社会工作带来的艰巨性,因为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除了有可能被误解,还有残疾人群体本身的特殊性所带来的困难需要克服。

    (三)助人自助的要求

    从改革开放开始,中国的残疾人事业就已经起步并且不断发展,时至今日,中国残疾人事业在经历了诸多坎坷之后,已经得到全面发展,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残疾人事业这么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其基本特点与基本方法主要是积极推进法制建设,通过确立法制法规,确认残疾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政府和社会的责任。但随着中国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促进残疾人的社会化越来越得到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不能简单的通过订立法规来辅助他们、给他们提供便利,而是应该让他们通过自己来帮助自己,甚至是要让他们成为能够服务社会的人,私以为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而这一点恰巧与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理念中“帮助服务对象自己帮助自己成长”的这层含义不谋而合,因此,发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发展中国残疾人事业进程中不可缺少的一步。 

    三、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实施

    (一)实施的范围

    要讨论如何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含义,残疾人社会工作就是借鉴、采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来开展残疾人工作。 相较起其他群体,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有其自身的困难与局限性,除了我们反复提到的关于残疾人群体本身的特殊性,残疾人社会工作也不同于其他的残疾人工作,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运用自己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来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而在此过程中,没有相似的经历、社会工作者无法感同身受残疾人所遭受的不幸与痛苦也是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一大难点。可实际上这种健全人难以理解的不幸与痛苦则更加彰显了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的重要性。

    (二)实施的措施

    在以往其他的残疾人工作中,关于残疾人我们更多的是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比如盲人道的铺设、特殊学校的开办、公共汽车上的老弱病残专座等等。可是这些设施除了能在一定程度上给残疾人提供便利的同时,是不是也将残疾人更加弱化、边缘化了呢?我们提倡平等与互相尊重,对于残疾人群体的尊重与平等是不能一味的将他们视为弱者,而是要发现他们的能力所在,帮助他们挖掘与发展自己的能力,残疾人社会工作不同于其他残疾人工作,它的使命是我们不能只是对残疾人的生活进行辅助,而是要帮助他们发现与提升自己的能力,让他们变成能够服务社会的人,实现属于他们的人生价值。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有以下几个主要功能:为残疾人群体提供各种服务、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残障人士提供利益的保障、对心理防线较为脆弱的残障人士进行精神鼓励、呼吁社会为残障人士构建无障碍社会、动员社会各界共同营造接纳与尊重残疾人士的良好氛围。

    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数据:至2010年末,我国约有视力残疾人1263万人。很多人一提起视力残疾的第一反应是盲人按摩,社会大众的认知限制了视障人士的就业范围,许多的用人单位甚至不愿意给视障人士一个机会就将他们拒之门外,长此以往,大部分的视障人士只能被迫选择按摩业,实际上这就是就业不平等的体现。当然,我们无可否认的是视障人士或者是其他类型的残障人士在从事某些行业的确没有健全人方便,但是视障群体也并不是只有按摩这一个选择,除了视力上的不方便,他们的一切都与正常人无异,并且视力残疾也是有等级之分的,一竿子将他们全都打到按摩业的行为未免太过武断。而让人更觉无奈的情况是,有许多的视障人士自己本身也接受了“盲人最好的工作就是按摩”这一设定,即便他们自己并不喜欢,但他们只有这个选择,因为大众的认知如此,同时也没有人能够引导他们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以及挖掘自己的才能,而到了这个时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发挥他的作用。

    (三)实施的目的

    以视障人士为例,社会工作者要展开服务,首先要平等、尊重与接纳,作为一名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时要表现出真诚的接纳与尊重,不要因为对方是残疾人就对其表现出同情或是怜悯的态度,对于残障人士来说别人的同情和怜悯才是最伤人的;同时社会工作者必须坚信每个人都是有能力的,即便服务对象是视障人士,社工可以充分发挥和发掘服务对象的能动性,发掘和培养服务对象的兴趣、爱好、特长,使服务对象发现自己的价值,从而树立起自信,比如说大部分的视障人士属于弱视,他们在眼镜、放大镜等工具的帮助下是能够看见周围环境,甚至可以完成基本的读写,并非是全盲状态,社工应该让视障人士意识到这一点,这些都是他们的能力,正确的认识自己,努力提升技能,他们也可以完成许多工作;同时社会工作者秉持着助人自助的理念,应该让服务对象明白,他们也享有和健全人一样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发掘和培养视障人士的兴趣、爱好以及特长的同时,鼓励视障人士积极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并不是社会将他们全部放到按摩行业他们就只能待在这个行业当中,视障人士就任音乐老师、电话接线员等等,还有许多职业都是视障人士可以胜任的,应该发挥自己的能动性,做到真正的自助。

    四、小结

    无论是任何类型的残疾人,一味的对他们进行辅助并不是万全之计,真正的平等与接纳是让他们融入到我们的社会生活中,而不是在喊着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口号的同时又将残疾人群体边缘化。在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与完善的今天,作为一名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应该尽己所能,通过帮助残疾人恢复生理功能、增强应对能力、塑造自主意识、提升职业能力、鼓励参与社会事务、挖掘自身潜能这几个方面来努力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态、全面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积极促进残疾人人生价值的实现。

    五、参考文献

    1.卓彩琴,《残疾人社会工作》,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6

    2.葛忠明、藏渝梨,《中国残疾人研究》,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12

    3.唐粤名,《中国残疾人现状》,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3

    4.李冬梅,中国残疾人的生活与工作,湘潭大学学报,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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