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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养老服务中心自费托老服务收费标准
    时间:2017-10-26 15:15:25   浏览次数:1301



      一、基本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备     注

双人房套间

床·月

500

两人居住,面积约35m²,独立洗手间,配备家具用品、24小时供应热水。(如需开通电视加收月租费)

三级护理

人·月

550

护理人员按规范比例配置,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按《龙门县养老服务中心长者生活护理分级制度》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二级护理

人·月

1050

一级护理

人·月

2500

特级护理

人·月

4200

伙食费

人·月

630

 

二、 其他收费项目

1.一次性生活用品费:900元,包括:床上四件套、被子、蚊帐、枕头、凉席、水桶、牙膏、牙刷、毛巾、漱口杯、水杯、保温壶、纸巾等生活用品入院时一次性收取,离院时可将生活用品带回。


2.水、电费:按实际用水用电数均摊。 


三、入住保证金

1、抚养保证金:1680-5330元【按委托护理等级一个月收费额(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收取,入院时一次性收取,合同终止时,结清费用,原额退还。】


2、医疗保证金:1000元(入院时一次性收取,合同终止时,结清费用,原额退还。)


测算标准:

三级护理:1680元/月。(水电费200元/月,伙食费630元/月,护工1:10配备预算3500元/月,清洁用品500元/月/10人,按10人算结余5000元/月。


二级护理:2180元/月。(水电费200元/月,伙食费630元/月,护工1:6配备预算3500元/月,清洁用品600元/月/6人,按6人算结余4000元/月。


一级护理:3630元/月。(水电费200元/月,伙食费630元/月,护工1:4配备预算4000元/月,清洁用品、护理用品1200元/月/4人,按4人算结余6000元/月。


特级护理:5330元/月。(水电费200元/月,伙食费630元/月,护工1:2配备预算4000元/月,清洁用品、护理用品1000元/月/2人,按2人算结余4000元/月。


另特级护理,龙门县养老服务中心无医疗配置,无特殊情况,建议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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