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收费项目
序号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元) |
备 注 |
一 |
双人房套间 |
床·月 |
500 |
两人居住,面积约35m²,独立洗手间,配备家具用品、24小时供应热水。(如需开通电视加收月租费) |
二 |
三级护理 |
人·月 |
550 |
护理人员按规范比例配置,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按《龙门县养老服务中心长者生活护理分级制度》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
二级护理 |
人·月 |
1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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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护理 |
人·月 |
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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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护理 |
人·月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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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伙食费 |
人·月 |
630 |
|
二、 其他收费项目
1.一次性生活用品费:900元,包括:床上四件套、被子、蚊帐、枕头、凉席、水桶、牙膏、牙刷、毛巾、漱口杯、水杯、保温壶、纸巾等生活用品,入院时一次性收取,离院时可将生活用品带回。
2.水、电费:按实际用水用电数均摊。
三、入住保证金
1、抚养保证金:1680-5330元【按委托护理等级一个月收费额(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收取,入院时一次性收取,合同终止时,结清费用,原额退还。】
2、医疗保证金:1000元(入院时一次性收取,合同终止时,结清费用,原额退还。)
测算标准:
三级护理:1680元/月。(水电费200元/月,伙食费630元/月,护工1:10配备预算3500元/月,清洁用品500元/月/10人,按10人算结余5000元/月。)
二级护理:2180元/月。(水电费200元/月,伙食费630元/月,护工1:6配备预算3500元/月,清洁用品600元/月/6人,按6人算结余4000元/月。)
一级护理:3630元/月。(水电费200元/月,伙食费630元/月,护工1:4配备预算4000元/月,清洁用品、护理用品1200元/月/4人,按4人算结余6000元/月。)
特级护理:5330元/月。(水电费200元/月,伙食费630元/月,护工1:2配备预算4000元/月,清洁用品、护理用品1000元/月/2人,按2人算结余4000元/月。)
另特级护理,龙门县养老服务中心无医疗配置,无特殊情况,建议不接收。